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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春日亮剑”集中查找、拘留被执行人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纵跨50公里,辗转6处被执行人住所,主要针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和“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两种情形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查扣财产等措施。
拒不履行玩失踪 查明财产促执行
被执行人姚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判决给付刘某某54.4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姚某某一直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刘某某向法院提供了关于姚某某的财产线索,称其在某小区有一处小产权房。当晚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在该房屋内发现居住两人,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居住人员对抗情绪激烈,坚决声称不认识被执行人。当法官找出房间内写有被执行人姓名的快递包装以及卧室墙壁上悬挂的被执行人合影后,两名居住人员才不情愿地道出与被执行人的亲属关系。二人在法官的盘问下承认该小产权房屋为被执行人姚某某所有,该财产线索使案件办理取得实质性进展,核查无误后通州法院将迅速开展对该小产权房屋的处置工作。
欠钱不还避执行 扣押车辆忙现身
20点20分,通州法院夜间执行队伍来到张家湾镇某小区内,在被执行人翟某某的住所外,法官敲门无人应答,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后被执行人表示正在外地出差,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的车辆刚进入小区。法官立即安排人员在小区内进行搜索。经仔细查找,在小区内发现已被该院查封的奥迪牌车辆,法官当即决定对该车辆进行扣押,现场联系拖车公司,成功将该车辆扣押至通州法院。在扣押车辆的途中,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次日将主动到法院解决该案。
拖欠案款称贫困 面临扣车秒变脸
晚上21点15分,执行法官来到距离法院40公里的漷县某村,敲开了被执行人杜某家的大门,该案为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额为17000元。本案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7489.71元,剩余9625.29元及执行费157元杜某尚未履行。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杜某依旧坚称自己无力还款,执行法官决定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进一步调查。在即将离开被执行人住所时,执行法官敏锐地发现院外停放的车辆正是被执行人名下已被查封的车辆,随即决定将该车辆予以扣押。被执行人见此情形突然改变说辞,称其愿意偿还申请人案款。晚上十点左右,在该案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将案件未履行完毕的九千余元案款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经营良好不履行 释法明理促和解
在本次行动的一起金钱给付类案件中,被执行人赵某、北京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通州法院判决共同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27万余元,同时支付原告律师费3万元。截至行动当日,该案尚有20余万元案款未履行完毕。经法院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案件强制执行期间存在经营行为,被执行人被依法传唤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被执行人赵某不积极履行判决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在法律的强力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当庭表示愿意履行判决,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申请执行人安某某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对承办法官再三表示感谢。
花言巧语不腾退 面临拘留急履行
此次行动的最后一站是通州区云景北里的一处院落。该案为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某公司将院落腾退交付给申请人某研究院,并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多次表示愿意履行腾退义务,但迟迟不采取行动。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经符合拘留条件,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袁某某被带到法院后,表示愿意在十日内履行腾退义务,逾期不腾走的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同时,愿意以自己名下的宝马汽车作为履行义务的担保。经请示,法官决定对其暂缓采取拘留措施。如其逾期仍不腾退,将依法处置其担保财产并实施司法拘留。
深夜十一点半,在历时5个小时、横跨5个街道、乡镇后,通州法院“春日亮剑”集中执行队伍顺利完成本次外出执行任务。此次活动拘传被执行人3人、扣押车辆2辆,现场执结案件2件。行动现场的执行干警逐一对被执行人及家属释法明理,在发挥法律威慑力的同时也从情理上做通被执行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执行人的抗拒情绪,促成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强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供稿 作者:王海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