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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安然)之前由东城法院受理的一起诈骗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日前,这起案件当庭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15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等附加刑。
此前,北京二中院曾发布消息称,此案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首例提级管辖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在今年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二中院对相关案件进行排查,发现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这起案件,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犯罪手段结合老年人特点专门设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典型性,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级管辖案件标准,经与东城法院沟通,依法决定提审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以开设收藏品公司的名义,招录数十人作为业务员,谎称可以帮助老年人办理高价拍卖粮票、旧版人民币、字画等事项,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传单等方式邀约对方来公司洽谈,再以缴纳佣金、保证金、服务费、关税、运输费等名义,让众多老年人上当受骗。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间,被告人高某某、王某某等人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等地,以北京乾昇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润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名义骗取3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400余万元。
北京二中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中高某某等6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张某某等3人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采用拨打电话的方式诈骗不特定多数人钱款,且诈骗对象多为老年人,酌予从严惩处。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12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等附加刑。
记者同时从北京东城法院获悉,东城法院也已审结部分同类案件,部分情节略轻的被告人已被一审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