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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日,昌平法院和昌平检察院以案说法,揭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下面三个案例聚焦养老诈骗案件高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覆盖了投资养老产业、旅游项目,陷入“黄昏恋”等多种养老诈骗典型手段,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涉养老诈骗相关罪名。希望通过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导老年人及其身边的子女亲属共同筑牢反诈防线。
案例一
以“养老项目” 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李某以投资养老院项目既能高息返利又能免费养老为由,骗取吴老汉等老年人投资款。近日,昌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60多岁的吴老汉从单位退休后,过上了充实惬意的悠闲日子,喜欢运动的他每天都会到家附近的公园溜达几圈。一日,从公园准备回家的吴老汉遇到了在门口发宣传页的李某。
“我们公司专门做投资理财的,最近有个养老院项目,不仅每月按时返利,等养老院建成还能免费住。”作为公司的“优秀”业务员,李某非常擅长煽动情绪,活跃气氛,在他的介绍下,吴老汉和其他老人们都动了心。
“这个机会很难得,可以先拿出5万投资,觉得靠谱再接着投也行。”李某一招“以退为进”果然奏效了,老人们纷纷将钱转给了李某。
“还是贪心呀。”再次谈起此事,吴老汉后悔不已,表示当初投钱的时候返利每月按时到账,尝到了甜头之后越投越多,最后把所有家底全投进去了。
直到“热心”的李某突然消失,吴老汉等人才发现“上了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李某在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任业务员期间,以投资养生养老产业项目为名,承诺高息返利,以发宣传单、口口相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多人资金。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
应对策略
“养老投资理财”是常见的套路之一。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项目”之名招摇撞骗,抛出“高回报低风险”的“诱人”承诺吸引老年人,用“你为我投资”“我为你养老”等话术,欺骗老年人进入投资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占小便宜”的心理。
在此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老年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准正规机构进行合理投资,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在投资时,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迷惑,应多与家人、子女沟通商量,进行大额付款、转账前一定要三思。同时,提高安全意识和反诈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骗。
案例二
高额利息多是“画大饼 ” 投资赚钱千万要谨慎
2016年10月,王大爷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做旅游投资项目的业务员宋某。宋某所在的黄山华商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的经营业务就是,寻找客户签订预付养老旅游储值卡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客户即可成为该公司会员。根据投资金额高低,级别可分为银卡会员、金卡会员以及钻石卡会员。该公司承诺合同期间会组织会员去旅游,级别越高,享受的旅游折扣就越高,同时,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参与旅游活动也可以享受本金返还及高额利息。
在如此优厚条件的诱惑及宋某的极力推荐下,王大爷先后一共投资了6万元人民币,签订预付储值卡合同,期限一年,成为该公司银卡会员,享受的年利率高达13%。本想着靠投资收益赚钱的王大爷在2017年合同到期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该公司已经人走楼空了,意识到被骗,王大爷迅速报警,却也为时已晚。
经查,宋某先后在黄山华商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分公司等公司任销售员,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发放传单、组织宣讲会等途径,以支付高额返利为诱饵,向社会大众公开宣传投资购买预付储值卡,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57万余元。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昌平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应对策略
以投资旅游项目为“噱头”,以高于银行利息分红为“诱饵”,近年来,非法集资类问题日益凸显。e租宝、泛亚等涉案金额动辄上百亿的大案引起社会的巨大关注,巧立各种投资名目的公司野蛮生长,给社会造成了大量的潜在风险。普通民众对于超过行业正常收益水平的理财产品,尚且缺乏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而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较大,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更是容易主动投身陷阱当中,盲目妄想投机赚钱,真是万万不可取。
案例三
以恋爱之名骗取六旬老人90余万
“谈恋爱吗?骗钱的那种……”单身的中老年群体容易孤独,往往因突如其来的呵护和关爱而放松警惕,想要找个伴侣是人之常情。可谁知道,有人就是想趁此机会诈骗钱财,实在可恨。让对方以为自己在谈一场甜蜜美好的“黄昏恋”,打开心扉,反而乘机而入。你以为对方是可可爱爱的小甜心,殊不知,人家只是把你当做提款机,黄昏网恋的最后,很可能是失财又伤心。
2019年8月,已经62岁的王先生在四川做生意期间,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年仅22岁还在读大学的张某。张某对王先生嘘寒问暖,定期问候,语气暧昧,很快,王先生提出想要和张某谈恋爱,张某此时对王先生提及因缺钱无法交学费而心烦,王先生痛快地表示可以帮忙。后两人约定见面,当天王先生便给了张某5000元现金。
之后的几个月里,张某因为偿还校园贷、购买比特币亏损、网络游戏赌博输钱、生活开销等需要用钱,便假意同王先生交往,在交往期间随意编造母亲住院、爷爷住院、房屋倒塌砸伤他人需要赔偿等理由向王先生借款并答应和其结婚为其养老。
王先生多次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张某转账共计90余万。直到2021年4月,王先生不堪重负,终于认清了张某的真实意图,于是决定报警。
应对策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近年来,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以爱之名骗财骗色的也是数不胜数,骗子花样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结婚与交往的前提是需要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对于对方虚构的信息要及时分辨,不要轻易受欺骗。老年人在交往过程中,遇到对方多次索要钱财,无论是以何种目的,都要谨慎对待,也可以同子女进行商量,切勿上当受骗。
图文:小政
排版: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