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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自觉承担起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其中,巡回审判工作便是其中的可为之域,简言之,巡回审判是指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法院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形式。近年来,不少法院都对此进行了积极尝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今,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巡回审判应当进一步深化,在维护社会稳定、彰显公平正义的同时讲好法院故事。
坚持司法为民是巡回审判的“显微镜”。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与深化,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和理念的生动样本。群众所急、百姓之需是巡回审判的“显微镜”,只有将工作重心落实落细到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上来,巡回审判才算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法院干警要利用好这架“显微镜”,聚焦纠纷小事、关注民生热点、回应民之所盼,让巡回审判在践行“司法为民”的这条道路上不断焕发活力与生机。
融入基层治理是巡回审判的“放大镜”。粗看之下,巡回审判仿佛乃人民法院一家之事,其实不然,巡回审判兼具的“诉源治理+精准普法”功能有效调动了街道、社区和专业调解组织等各方力量,不知不觉间主动融入了基层社会治理,拔高了巡回审判的效用与站位,是巡回审判的“放大镜”。实际上,主动将审判力量下沉,解纷重心前移,让法官主动下沉到纠纷发生地,这样的“诉源治理”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新时代之下,人民法院的工作也面临着新挑战。巡回审判是法院在深化职能定位过程中的一次有益尝试,是“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青年干警,我们将尽己所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将法院故事讲述地更加精彩!
(通州法院执行局 唐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