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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要求。具体如何推进、如何做?一起来了解下!
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牢牢记住这11个“坚持”!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会上,总书记还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
监制:张宁 廖慧
统筹:陈畅
文案:孙满桃 刘洋
剪辑:董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