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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是现在常用的社交软件,很多人习惯在微信群聊里和大家交流观点,因意见不和发生口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如果因为一时冲动在微信群中辱骂他人,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前不久,山东的武某就为此吃了官司。
蒋某和武某本是关系亲密的邻里朋友,双方因为一句玩笑产生误会,发生口角,武某便在两人共同的微信群中发布了侮辱蒋某的微信信息,蒋某报警后,武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武某在微信群内向蒋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律师提醒,在微信群聊中进行语言攻击,相当于在公开场合侮辱他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在武某的案件中,这个500人的群聊中有蒋某的顾客、合作伙伴以及家人朋友,侮辱信息的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了蒋某品德、声誉、形象的社会评价,客观上侵犯了蒋某的名誉权。
因此,在日常群聊沟通时,建议大家冷静克制,用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如果遭遇他人公开侮辱,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
监制:张宁 廖慧
统筹:陈畅 李方舟
制片:孙满桃
主持/剪辑:张悦鑫
导演:曾震宇 李宜蒙
嘉宾: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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